您正在访问: 网站首页 >> 资讯中心 >> 政策法规 >> 正文

后天0时起,沪对目的地为苏浙皖的入境人员实行"3+11"隔离转运措施

文章来源:上海发布 作者:【*】 点击:次 时间:2020/9/10 14:37:26

后天0时起,沪对目的地为苏浙皖的入境人员实行"3+11"隔离转运措施


  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,自9月12日零时起,我市将对目的地为苏浙皖三省的入境人员,实行“3+11”隔离转运措施。


  对目的地为苏浙皖三省的入境人员,在沪集中隔离3天后,闭环转运至当地,继续集中隔离11天。即在定点隔离的第4天,由三省安排专人专车将符合转运要求的相关人员,从隔离点闭环转运至三省目的地,继续实施后续健康观察至14天期满。对于在沪期间出现异常情况的(核酸或抗体阳性、有症状的、密切接触者等),按照原有流程在沪排查诊治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。


  对目的地为我市的入境人员,仍实施有条件的“7天集中+7天居家”隔离措施;对沪苏浙皖以外的入境人员,仍按现有做法一律在沪集中隔离14天。

< 1 >
关注有惊喜!
工业电器网版权与免责声明:
① 凡本网注明"来源:工业电器网"的所有作品,版权均属于工业电器网,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、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。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,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,并注明"来源:工业电器网"。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。
② 本网凡注明"来源:xxx(非本网)"的作品,均转载自其它媒体,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,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。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,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"稿件来源",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。
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、版权等问题,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,否则视为默认工业电器网有权转载。
新闻、技术文章投稿QQ:928246603 邮箱:news@cnelc.com

网友评论已有人参与评论

用户登录  注册新用户  忘记密码?

本站声明: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模仿、转载、抄袭及冒名中国工业电器网(cnelc.com)

中国工业电器网 | 诚聘英才 | 关于我们 | 会员服务 | 广告服务| 意见/业务 | 帮助中心 | 在线投稿 | 友情链接 | 联系我们 |网站地图

 业务合作: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 展会合作: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 关键词推广: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 战略合作: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 新闻投稿: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

中国工业电器网服务热线:400-688-6377 合作电话:021-39550999 传真:021-59142222 邮编:201812 信箱:cn@cnelc.com新闻投稿邮箱:news@cnelc.com

上海总公司地址:上海 金园一路999号(中国工业电器大厦) 法律顾问: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 江律师

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:沪B2-20180642

上海易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2012-2020

沪ICP备10003932号-15